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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生育,內政部兒童局規劃兩歲以下幼兒發給每人每月3000到5000元,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一年所需經費83億,設有排富,規劃案已送經建會,如果無法一次到位,兒童局也將爭取101年先針對家庭年收入30萬元的弱勢家庭開辦,每人每月補助5千元。(黃悅嬌報導)

因應台灣人口結構失衡問題,經建會規劃「樂婚、願生、能養十年計畫」,在鼓勵生育部份,內政部兒童局為落實馬總統兩歲以下幼兒父母失業發給兒童津貼政見,提出完整規劃案,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將以家庭年收入150萬元、不動產650萬元、存款15萬以下為門檻,依家庭經濟及子女數每人每月發給3000到5000元。

兒童局提送的兒童津貼方案設有「排富」,一年需要83億元經費,張秀鴛說,如果經費爭取不到,兒童局將繼續爭取在民國101年先針對年收入30萬元以下的弱勢家庭幼兒來發放,每人每月補助5千元,所需預算約1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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