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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良知台北27日電)鴻海入股益通光能私募案生變。鴻海表示,雙方對投資協議書內容有歧見,且益通限時回覆並選擇其他應募人,鴻海今天上午決定不參與益通私募案。

鴻海發言人丁祈安今天下午赴台灣證券交易所舉行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參與益通私募案的前後轉折經過,並轉述董事長郭台銘的看法,認為很多事價格不是唯一的因素,誠信才是更重要的。

丁祈安表示,鴻海於1月24日取得益通過半數董事(含董事長)出具的承諾書,招攬鴻海或鴻海指定第三人,以60億元額度內參與益通私募普通股。

鴻海指定4家子公司鴻揚創投、鴻棋創投、寶鑫國際、利億國際參與應募新台幣30.6億元,並請建漢參與應募9.8億元;鴻海4家子公司董事會於1月25日決議參與益通私募,並由鴻海代為公告。

丁祈安指出,鴻海於1月26日中午12時8分將擬訂的投資協議書寄交益通公司,當天下午 3時25分益通回覆修改版的投資協議書,並要求鴻海在當天下午 5時前簽回協議書;鴻海在下午 4時48分通知益通尚在討論,無法在下午 5時簽回,但益通於下午 5時29分通知鴻海,已選其他應募人。

丁祈安表示,由於雙方對投資協議書內容有所歧見,且益通已選擇其他應募人,鴻海子公司今天上午決定不參與益通私募案。

丁祈安說,雙方的歧見主要是鴻海要求益通針對揭露資料、財報的真實性,須正確完整無遺漏或隱匿,對債務、存貨提列及無背書、保證等聲明及保證,並要求益通承諾評估將 GIH商標權及供貨、德意志銀行提前還款的違約罰金及總部大樓的在建工程等可能損失,反映在2010年年報之中,但未獲益通同意。

他表示,跨入節能及太陽能產業是鴻海既定的方向,會繼續走下去,交易本身除了價錢外,還有誠信的問題,鴻海多年來均依法令陳述事實及公告;針對此案,由於益通有過半數董事出具的承諾書,將進行瞭解,若有需要,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10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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