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唐筱恬、林長順台北1日電)江國慶疑遭錯殺案,目前有「非常上訴」、「再審」2種救濟管道。法界人士指出,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再審,是幫江國慶平反最佳的途徑,但時程長短難以評估,

馬總統表示,向江家道歉,表示政府在行政部門已經進行平反,而司法部門要撤銷死刑判決,還要經由司法程序;再審案件相對程序會比較短,但會努力把司法程序縮短。法務部也表示,已接獲總統指示,未來會全力協助江家爭取冤獄賠償。

法界人士指出,由於江國慶已被判決死刑定讞,並執行槍決,目前可為江國慶平反有2種救濟管道,一是由最高軍事檢察署送交卷證給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另一是江家透過檢方查出的新證據,向軍事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非常上訴途徑不見得能撤銷原本的死刑判決,只能糾正判決違法,無法認定江國慶無罪。

  林峰正表示,現在的可行方案,就是拿出檢方調查的新證據,例如木棍上的掌紋、衛生紙上的精液與江國慶不符合,向當年管轄江國慶案所屬的軍事法院聲請再審,重啟事實審判程序,改判江國慶無罪。

資深軍法官指出,依軍事審判法第218條規定,受有罪判決的人,已證明被誣告者,或有新證據證明受有罪判決者,應受無罪、免訴、免刑者,就可以聲請再審。江國慶案符合這些要件。

這位軍法官指出,雖然刑事訴訟法及軍事審判法均規定被告死亡的案件,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但依最高法院80年台非字第536號判例,如果是為被告的利益聲請再審,法院仍應作實體上的審判。也就是說,軍高院的再審程序不會因為江國慶的死亡而受影響。

不過,目前被押的許榮洲雖屬涉嫌重大,距許被判決有罪定讞,還有很長的司法程序,即便江國慶聲請再審獲准,再審案與許榮洲被控殺人的部分,勢必因案情彼此牽動而無法快速,啟動冤賠時程難以估算。10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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